六、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一)系统构建。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以区政务网为载体,以区网上并联审批硬件环境为基础,以新增研制开发的应用软件为工作平台,构成功能完善的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二)客户端构建。以PC机为硬件环境,以WIN98SEC以上版本(IE6)为工作平台,采用WEB方式和数字身份认证的安全模式登陆本系统。最低PC配置:P2 500MHz,64M内存,10G硬盘,4M显存,10M网卡,彩显,含USB接口。建议配置:P4 1.6GHz,256M内存,40G硬盘,8M显存,10/100M网卡,彩显。
(三)系统建设经费。系统网络建设费、系统运行推广费(一次性)、系统运行维护费(每年)、数字身份认证锁由区政府承担;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研制费由工商分局承担;客户终端(PC机)由各个用户部门自行承担。因数字身份认证锁灭失需补办的,费用由各个用户部门承担。
(四)安全管理。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实行数字身份认证的安全模式,记录的数据不可撤销,具有法律效力。区政府委托工商杨浦分局负责服务器的安全管理和数字身份的认证工作。各参加部门将实施操作的人员名单(2~4人)以书面授权函(加盖公章)的形式告知区工商分局,由区工商分局据此赋予管理部门操作人员相应的权限。参与部门操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参与部门亦应以书面授权函(加盖公章)的形式及时告知区工商分局,由区工商分局作相应的权限变更。
(五)系统维护。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运行维护由区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参加部门遇有网络故障的,向区信息化服务中心报修;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软件维护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参加部门运用中遇有故障或问题的,向区工商分局企业管理科或信息中心反映;各参加部门的客户端PC机和操作系统发生故障,由各参加部门自行维护;客户端的数字身份认证设备发生故障,由区工商分局代为报修,保修期内按保修条例维修,保修期外的更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参加部门自行承担。
七、系统应用误操作的处理
(一)工商部门误操作的处理。工商部门向参加部门发送信息后发现发送的信息内容有误的,可通过本部门系统管理维护人员自行撤回修改。
(二)参加部门误操作的处理。参加部门发布信息有误的,可通过系统相应的修改菜单作更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