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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区质监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卫生局配合。

  (九)加强食品广告的监管

  集中检查超市、大卖场和食品经销企业的食品包装、广告等,发现违法广告,依法予以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

  (十)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借助大众媒体,组织专业人员,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区、市民开展食品卫生、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公众正确采购、储藏和健康饮食,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春节前,将食品安全专题宣传片发放到每个居委会和村委会。

  此项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宣传活动。

  (十一)加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认真做好市、区“两会”期间和元旦、春节期间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元旦至1月中旬),其中1月1日、14日、15日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1月下旬至2月上旬),其中1月25日,2月4日、5日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春节至2月下旬),其中,2月22日、23日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四、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和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断、不乱,稳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方参与”的原则,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条线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制订具体行动计划,有效推进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沟通,综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把握工作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追求工作实效。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不断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督管理者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对于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一定后果的假劣产品或违规企业和人员,要予以曝光并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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