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商委配合。
(四)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加强对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闲置仓库的巡查,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窝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非法经营行为。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事件,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固定证据,快速处置,坚决取缔。
本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区质监局配合。
(五)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巡回监督检查
以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全面检查原料采购储存、餐饮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大对供应年夜饭等大批量供餐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因超负荷加工经营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隐患。
此项工作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卫生局配合。
(六)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以超市、大卖场和集贸市场为对象,重点检查主体经营资格(证照与经营范围)、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包装标识、食品采购配送情况、定牌食品供应情况、现场食品加工卫生状况、散装食品卫生状况以及企业自身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对未落实有关制度和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以确保市场供应秩序和食品质量。
此项工作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卫生局配合。
(七)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抽验
根据节日市场供应与消费特点,重点抽验生猪肉(包括猪肝)、鱼类(包括淡水鱼、养殖虾、甲鱼)、蔬菜、糖果、裱花蛋糕、水发产品、熟食、乳制品(牛奶、奶粉)、肉脯(肉干、肉松)、保健食品(补钙、改善睡眠、鱼油、卵磷脂类、氨基酸和蛋白质类)、膨化食品等。春节前,要集中公布一批食品抽验结果,以引导市民安全消费。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责令撤柜,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予以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此项工作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质监局、区卫生局配合。
(八)严格监督执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加强QS认证管理工作,确保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老五类”食品和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 “新十类”食品获证生产企业,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并标记QS标志上市供应节日市场。组织开展市场上“老五类”食品标记QS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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