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计委关于编制2005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4〕3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计委《关于编制2005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九日
关于编制2005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意见
为加强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结合区的实际情况,现将编制2005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杨浦知识创新区发展规划纲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导向和辐射效应,构筑“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2005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坚持综合平衡、优化结构,全面兼顾、确保重点,集中财力、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综合评估的原则。
三、编制范围
(一)对象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区属企业。
(二)项目范围
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财政性资金与其他资金拼盘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恢复项目、装修项目和信息化工程项目,以及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市政工程项目。
(三)资金范围
使用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及事业收入、政府(财政)借入或担保的国外借贷资金、政府所有其他资金的项目。
四、编制内容
按照“竣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要求,政府性投资项目分为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储备项目三种。
(一)正式项目。是指续建项目和当年开工的新建项目。其中,续建项目是指历年已经开工,当年仍需实施的项目;当年开工的新建项目是指可行性报告等项目手续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