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局负责监督生产加工食品的质量,依法加强对纳入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监管。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信息沟通,发挥对食品安全案件的综合协调作用。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严厉打击阻碍行政执法、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不法行为。
区城管大队负责打击和取缔道路两旁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
各街道、镇负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开展调查摸底,提供线索,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和打击活动。
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依法行政,加强沟通协调,并将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的新路。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
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是首责管理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处理的机制,做到有案先受理,相互不推诿,主动去协作;二是属地管理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三是责任追究制,对由于失职渎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要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合法经营者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对食品安全案件予以曝光,以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的强大舆论攻势。要认真做好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迅速组织查处,确保举报投诉件件有落实。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摸、积极准备阶段(7月30日前)。由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本区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严厉查处、集中打击阶段(9月30日前)。8月30日前,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街道、镇组织力量对区域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进行调查摸底,搜集线索,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并上报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和l0月,依照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分工,由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联合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地下食品加工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