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供信息。在办妥申请、收费和签收等手续后,大院外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确定的方式和《政府信息提供通知书》确定的期限,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信息(大院内机关委托区受理中心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信息)。收费单据由财政、物价部门统一制作,信息签收单据,受理机构可自行制作。
四、案卷处理
向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后,受理机构应及时整理该事项受理申请和提供信息全过程文本,并将有关信息纳入分类统计指标。
(一)案卷归档
1、案卷组成。一个申请事项完整的案卷,包括,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告知单、补正申请通知单、政府信息提供日期通知单、提供信息费用收据、申请人收到提供信息签收单以及其他内部工作流程单据等。
2、各部门负责本机关直接受理和区受理中心转办的申请事项的案卷制作工作,并按年度向区受理中心移交案卷。
(二)统计指标
1、公众按《规定》进行申请方面的统计指标
(1)上年度未解决的信息公开请求数;
(2)本年度收到的信息公开请求数;
(3)本年度已处理的信息公开请求数。
2、政府机关按《规定》进行答复和处理方面的统计指标
(1)本年度同意公开的请求数;
(2)本年度同意部分公开的请求数;
(3)本年度否决公开的请求数。
3、对不同否决理由的统计
(1)本年度以“免予公开”为由否决的请求数;
(2)本年度以非“免予公开”之外的其他理由否决的请求数。
4、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的初始否决进行申诉的统计指标
(1)本年度收到的申诉数;
(2)本年度处理的申诉数。
5、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成本与费用统计指标(略)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统计指标以市下发的统计报表为准。
(三)编制年报
区信息委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和各部门受理点提供的情况,编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附:1、上海市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略)
2、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