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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委关于加强本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加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工作。要坚持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全力推进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商委作为牵头实施的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力量,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菜市场布局规划、设置标准和有关管理制度,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指导行业管理,会同街道、镇调整菜市场周边商业业态;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大队负责菜市场外的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经营人员和商品的食品卫生监管;区质监局负责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管;区规划局和区房地局负责规划落地的审核和监督;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负责有关扶持资金的落实和监督;各街道、镇和各菜市场主体经营单位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规划落实、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

  (二)统筹安排,落实规划。按照“中心城区每个街道建设1家标准化菜市场”的原则,各街道、镇要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分解落实2005年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区规划局完善副食品零售网点规划布局,以菜市场和生鲜超市为主要配置,满足市民基本需求和多层次消费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规划落地,将其列入本区城市建设规划之中,作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的强制性和稳定性。

  (三)完善措施,积极推进。2005年,将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市、区政府实事项目,由区商委牵头,区有关部门配合,发挥街道、镇的组织、体制和管理优势,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形成合力,力争2005年完成18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3年实现总体目标。

  (四)建管并举,加强建设。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确保质量。按照市经委、市质监局制定的标准要求,坚持“质量有保证,标准不走样”的原则,重点做好未改造过的菜市场和已经经过改造但与标准还有差距的属于规划保留的菜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列入改造计划的菜市场,要拟订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菜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第30号令)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7号令)的规定,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健全重要商品进销台帐,加快现有菜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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