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送交内容更新。各部门对已送交的公开信息作出修改或废止时,应同时将修改或者废止的目录和全文纸质文本送交区档案局馆。
六、送交工作管理。区档案局馆负责各部门的公开信息纸质文本接收工作,并提供有关统一标准,主动为各部门服务。区档案局馆向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通报一次各部门公开信息和文件送交工作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公开信息的查阅情况,并向市档案局报送送交情况和查阅情况。
七、送交工作监督。各部门送交工作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评议的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和评议,对各部门的送交工作及区档案局馆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督促。
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交接单据
上海市杨浦区档案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上海市杨浦区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交接单据
移交单位:
信息标题
(一条信息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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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每份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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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文件 份,每份一式二份,每份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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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单位负责人:
移交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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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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