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局关于加强本区市容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5〕1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市容局《关于加强本区市容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强本区市容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建管并举、协调发展的原则,营造与杨浦知识创新区相适应的市容环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容环境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区的实际,现提出2005-2007年加强本区市容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为载体,增强区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综合竞争力,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成为城市管理中争优创先、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
二、工作目标
2005-2007年,市容环境工作要围绕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和创建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通过市容环境的综合建设、综合管理、综合执法、综合协调,实现城市管理机制创新的突破、管理实效的突破、解决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突破;通过道路市容环境的综合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以及创建市容环境管理达标区域、规范区域、示范区域等工作,全面提升区市容环境管理整体水平,使区整体市容环境达到平面平整、规范、清洁,立面整齐、美观、协调,空间整洁、有序、亮丽和动态统一、合理、规范的要求,努力实现城区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和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显著改善的目标。
城区已创建的景观道路以及达标街道、镇和示范区域的具体工作目标:
(一)2005年,结合复旦大学百年校庆,综合建设25条(段)规范道路,建成和巩固4-5个市级市容环境管理达标街道、镇,1个市级市容环境规范区域和2个市级市容环境示范区域。
(二)2006年,综合建设20条(段)规范道路,建成和巩固6-7个市级市容环境管理达标街道、镇,2个市级市容环境规范区域,市容环境示范区域由点向面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