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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上海市杨浦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上海市杨浦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5〕3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建委《上海市杨浦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职责》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杨浦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职责

  为加强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减少因燃气事故造成的对社会和公共秩序的影响,使燃气安全用气工作更规范有序地进行,现结合区的实际,制定上海市杨浦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职责。

  一、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是全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区燃气安全协管工作进行行政管理;负责与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协调和沟通;指导、督查和协调各街道、镇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

  二、上海市燃气市北销售公司营业所杨浦办事处(下简称燃气杨浦办)是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的专业指导部门,主要负责区域内燃气用户的 安全检查、检测,并将检查、检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按用户所在街道、镇分类后,分发各街道、镇燃气协管负责部门,并视情况负责落实安全隐患户委托整改的项目;对区燃气协管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区燃气协管员上岗证的制作和管理,并制作发放统一的工作识别服;每月召开各街道、镇区燃气协管员负责人会议,布置工作任务、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

  三、各街道、镇是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具体管理部门,在区建委和燃气杨浦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负责筹建燃气安全用气协管工作服务社,招聘、调整和充实燃气协管员队伍,落实燃气协管员办公场所。

  (二)制订燃气协管员岗位责任制,明确燃气协管员工作的内容、范围、要求、工作纪律、考核标准;负责燃气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协助燃气杨浦办对燃气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检查和督促燃气协管员做好辖区内日常燃气安全用气的宣传,按工作标准做好对有安全隐患用户的上门宣传和落实整改工作,敦促用户安全用气,提高整改效率,降低燃气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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