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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杨浦区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杨浦区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工作意见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5〕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杨浦区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工作的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杨浦区促进就业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部门、各单位、各群众团体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就业再就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开拓创新,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企业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努力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失业、协保人员自强自立,自主创业,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了一大批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程,为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对本区促进就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总结交流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创造出的新成果、新经验,通过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本区促进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本区开展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落到实处。这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兼顾、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侧重于评选表彰社会影响大、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区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在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65419450-3451,65866986-555。

  各有关委、办、局和各街道、镇,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杨浦区促进就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时,确定评选表彰活动的联系人,并于2004年1月17日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上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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