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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区政务公开办关于2005年本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由区卫生局牵头,区纠风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医保办、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参与。

  3、继续加强居住物业管理。

  由区房地局牵头,区建委、区纠风办、区文明办、区物价局参与。

  4、继续抓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由区经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区纠风办和各街道、镇参与。

  5、对各类培训班逐一清理,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6、治理党政部门利用职权向企业摊派征订报刊工作。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和评议工作

  1、落实首问行政问责制。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2、对市、区24个部门(行业)进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

  由区纠风办牵头,区建委、区商委、区经委和各街道、镇参与。

  3、对12个街道、镇开展政风测评工作。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街道、镇参与。

  4、加强测评员队伍建设。

  由区纠风办牵头,区建委、区商委、区经委和各街道、镇参与。

  5、深入开展政风评议。

  由区纠风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6、开展对基层所、场、队、院的评议。

  由各街道、镇牵头,区纠风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深入开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抓好街道、镇干部队伍建设。

  由各街道、镇牵头,区纠风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

  2、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到社区活动。

  由区政务公开办和各街道、镇牵头,区政府各委、办、局和有关行业参与。

  3、加强社区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网络建设工作。

  由各街道、镇牵头,区纠风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由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信息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计委、区建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人事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

  由区信息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计委、区建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人事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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