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区卫生局牵头,区纠风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医保办、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参与。
3、继续加强居住物业管理。
由区房地局牵头,区建委、区纠风办、区文明办、区物价局参与。
4、继续抓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由区经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审计局、区纠风办和各街道、镇参与。
5、对各类培训班逐一清理,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6、治理党政部门利用职权向企业摊派征订报刊工作。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和评议工作
1、落实首问行政问责制。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2、对市、区24个部门(行业)进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
由区纠风办牵头,区建委、区商委、区经委和各街道、镇参与。
3、对12个街道、镇开展政风测评工作。
由区纠风办牵头,各街道、镇参与。
4、加强测评员队伍建设。
由区纠风办牵头,区建委、区商委、区经委和各街道、镇参与。
5、深入开展政风评议。
由区纠风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6、开展对基层所、场、队、院的评议。
由各街道、镇牵头,区纠风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深入开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抓好街道、镇干部队伍建设。
由各街道、镇牵头,区纠风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
2、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到社区活动。
由区政务公开办和各街道、镇牵头,区政府各委、办、局和有关行业参与。
3、加强社区党风、政风、行风监督网络建设工作。
由各街道、镇牵头,区纠风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由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信息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计委、区建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人事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
由区信息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计委、区建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人事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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