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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十五部门关于本区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第六次“上海助残周”活动的通知


  (二)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围绕活动主题,进一步加大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促进残疾人多元化就业,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

  区劳动保障局、区残联和各街道、镇要进一步依法贯彻落实《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市政府第82号令),动员社会各界安排残疾人就业;继续实施2004年市政府“万人就业项目”实事工程,进一步开发社区残疾人就业岗位;巩固发展残疾人非正规就业组织,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完善残疾人求职信息网络,搭建残疾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就业平台,为残疾人就业提拱便捷、有效的服务。

  区民政局和各街道、镇要积极巩固发展福利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

  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现行税法规定和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残疾人申办私营或个体营业执照等事宜中,实施优先、优质服务。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对本区残疾人就业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撰写《关于本区残疾人就业基本状况、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的调研报告》,推进本区残疾人就业工作。

  区残联会同区教育局、区劳动保障局举办技能培训班,培训200名残疾人,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各街道、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实事工程--智障人士“阳光行动”计划,按时间节点要求建立“阳光之家”,利用各种资源,开展适合智障人士的教育培训、简易劳动、康复训练和特奥活动等,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

  区残联、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和各街道、镇残联要以迎接第六届市特奥运动会为契机,广泛宣传特奥知识,开展社区特奥活动,召开区特奥运动会,帮助智障人士走出家门,走向社区,融入社会,营造社会关爱智障人士的良好氛围。

  区残联和各街道、镇残联要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通过报告会、文艺演出和座谈会等形式,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四、工作措施

  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以及社会各界要在本次活动期间,大力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新风尚,为残疾人献爱心、送温暖,做好事、办实事。

  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要为残疾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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