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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十五部门关于本区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第六次“上海助残周”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残联等十五部门关于本区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第六次“上海助残周”活动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5〕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残联、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区文明办、区建委、区劳动保障局、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关于本区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第六次“上海助残周”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八日

  关于本区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第六次“上海助残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5年5月15日是我国法定的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际,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和“上海助残周”活动,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市文明办等14家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本市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第六次“上海助残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定于5月12日-5月18日期间,在本区开展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和第六次“上海助残周”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

  平等共享 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指导思想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权利,将残疾人劳动就业作为社会劳动就业总体的一部分,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促进残疾人就业,逐步完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三、工作职责

  (一)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区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区残联召开街道、镇残联理事长会议,具体部署开展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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