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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局关于本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局关于本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6〕2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市容局《关于本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日

  关于本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对城区的乱设摊问题进行综合整治,营造与杨浦知识创新区相适应的市容市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关于本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的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区2005年乱设摊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各方意见,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上海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堵疏结合、因势利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整治原则,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主要抓手,结合“达标市容”三年工作计划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年实施计划的开展,对综合整治乱设摊实施差别管理,落实分类整治措施,以明确街道、镇整治责任,整合条线管理力量为组织保障,形成整治合力。通过三年努力,达到严禁新设摊,严管流动设摊和跨门营业,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整体水平的目标。

  二、工作计划
  (一)实施区域化差别管理
  按照整治区域、疏堵类型,实施差别化的整治措施。对于严重妨碍市容环境、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严重侵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乱设摊,主要是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如夜排挡、小型饮食摊等)、跨门营业、流动设摊和不良风俗设摊(如算命占卦、耍猴等),要坚决打击。对于其他类型的临时设摊,如蔬菜水果、小型修理、小百货等摊点,根据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市民需求等实际情况,划分为严禁、严控、控制三种区域,实行差别化管理。
  1、严禁区域。按照上海市乱设摊综合整治差别管理区域划分,全市79条交通主干道为严禁区域,本区范围内有平凉路(大连路-黎平路)、长阳路(大连路-隆昌路)、周家嘴路(大连路-军工路)、四平路(大连路-翔殷路)、大连路(杨树浦路-密云路)、逸仙路(邯郸路-三门路)、隆昌路(平凉路-延吉东路)、营口路(延吉东路-翔殷路)、中原路(翔殷路-殷行路)、内环线高架地面道路(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等10条道路。同时,将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校门周边列入严禁区域。上述区域禁止任何形式的乱设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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