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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地下工程普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地下工程普查工作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6〕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为了切实加强对本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安全体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地下工程普查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20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本区开展地下工程的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意义
  此次普查,主要是为了掌握本区现有地下工程现状,建立本区地下工程档案,为研究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战略和规划、制定地下空间管理政策提供基础信息,为推进本区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推动地下空间管理机制的创新、实现地下空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普查的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柴尧迅任召集人,区民防办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建委、区统计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工商分局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的上海市杨浦区地下工程普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这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民防办,负责这次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普查人员的培训、普查数据汇总、普查工作的协调、提出督办事项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派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具体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普查汇总表的审核工作,区发改委、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普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相关数据的核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地下工程的普查工作。

  三、普查的范围
  这次普查的范围为本区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包括中央单位和军队单位修建或管理的)、位于设计相对标高+0.00米以下的所有建(构)筑物(含半地下建(构)筑物)。具体为:地下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包括:地下车库(含地下自行车库)、地下餐厅、地下旅馆、地下娱乐场所、地下医院、地下仓储、地下生产车间、地下办公室、地下更衣室、地下会议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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