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6〕3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关于本市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6〕44号)要求,本区将按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本次专项调查旨在全面掌握本区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的能源使用状况及能源消费结构情况,确保实现2010年本区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同时,为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健全能源统计监测、预警和预报系统奠定基础。
二、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调查的对象是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二)调查具体范围包括: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农业、规模以上工业不列入本次专项调查范围。
三、调查的时期
调查的时期为2005年全年和2006年上半年。
四、调查的主要内容和采用标准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及耗能设备、能源消耗情况等。
(二)调查采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
五、调查的组织机构
本次专项调查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由徐权副区长为第一召集人的上海市杨浦区能源专项调查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全区能源专项调查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调查办”)设在区统计局,其工作人员从区统计局、区经委、区房地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等委、办、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能源专项调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