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需设立图像监控点的路段(口)和场所。
(三)资金落实
1、涉及道路路口或者公共场所的监控摄像点建设费用,由政府性资金按照2:1方式匹配解决,即,由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二的建设资金,相关街道按照所属区域实际发生费用承担三分之一的建设资金。
2、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拟建、新建住宅小区)在做好内部技防规划、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区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建设的技术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设费用由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承担。
3、住宅小区、商办楼、商业广场、酒店、校园等主要进出口监控摄像点设置,在区防控办的技术指导下,由建设方(开发商)按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二、工作机制
为确保杨浦区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由曹雅琳、柴尧迅副区长任召集人,区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计委、区建委、区规划局、区住宅发展局、区房地局、区财政局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的区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区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和相关街道、镇选派人员组成,负责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信息委,由区信息委主任吴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工作职责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信息委:是区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整个项目的有关事宜;负责项目技术、施工方案的审核,以及施工管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项目技术需求,配合办公室做好系统施工;负责经费预算,向区财政局提出经费申请,并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建设经费的管理。
区计委: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将区现代社会防控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本区“十一五”规划。
区规划局:根据监控点设置原则,对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关联的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前及时抄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并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参加规划评审会。
区建委: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有关光缆建设施工中的协调工作;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参加建设项目扩初会议,并负责将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扩初会议上提出的有关要求纳入协调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