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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杨府发〔2004〕2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4]10号)要求,今年本区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

  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对调整优化区域经济结构,明确产业发展布局、方向,强化区域内资源的合理配置,履行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杨浦知识创新区的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推动在地统计,建立健全统计管理网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统计监测和预报系统,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的内容为: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以及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4]10号)要求,建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计委、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经委、区商委、区建委、区人事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街道、镇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经济普查办公室,要配备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指导。各街道、镇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根据调查任务选派一定数量、具有一定统计调查能力的普查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开展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普查工作班子,落实具体人员参与提供资料、协调配合和开发资料等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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