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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年实施计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


  3、中小道路上的违法违章率。到2005年,违法违章率由目前的34.05%下降到26%;2006年下降到20%;2007年下降到15%以下,并有效遏制成片违法违章。

  4、学校、农贸市场门前及周边的违法违章问题。2005年起,学校门前及周边基本无违法违章;农贸市场门前及周边的违法违章率得到明显控制;2006年起,基本达到无违法违章。

  5、水务(区属河道)、建设(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违章率。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2005年起,违法违章率控制在10%以内。

  6、市政工程、绿化、环境保护的违法违章率。2005年起,通过加大对建设工地扬尘点、市政工程、绿化、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业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使这类违法违章率逐年下降。

  7、对规划、房地等方面的违法违章问题。由区拆违办部署,各街道、镇牵头组织,城管大队及时查处属于“四个妨碍”的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城管大队积极配合规划、房地等部门,结合旧区改造、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一并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协调机制,提高城区管理效率

  要充分运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公制度,建立和完善执法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执法操作规程,切实提高城区综合执法的效率。

  要通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协调解决在执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责不清或相关部门工作不衔接的问题;积极发挥联合办公制度的优势,通过沟通,积极解决涉及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中相关的执法衔接、业务划分、信息反馈、处罚方式、案件移送、联合整治、长效管理、信访接待、条块结合和业务培训等问题。

  要建立完善与工商、卫生监督和公安部门等执法联动机制,按照《关于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建立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加强相互间沟通与支撑。通过合理运用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和维护社会治安、规范经济秩序的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要不断完善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的执法操作规程。区城管大队、规划、房地、环保、绿化、市政工程等相关部门,要建全相应的相互告知制度,定期将各自的处罚、审批情况用书面形式相互告知;调整、修改和完善原有的操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执法内容、职责和执法中相关问题的衔接方式,及时处置城市管理领域中的违法违章现象。

  (二)完善网格管理模式,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要不断改进管理模式、执法方式和整治手段,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切实做到分散执法与集中执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摸清违章时间规律与变换执法时段相结合,包干管理与互相协作相结合,城管队员执法与发挥市容协管力量管理职能作用相结合。要按照“组包块、人管段”的要求,将道路、区域执法管理包干到小组、包干到个人,进一步明确小组和队员个人的职责;根据管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经常变化巡察时间和路线,力争全天候、全方位体现巡察实效;通过执法管理考核,不断提高管事率,确保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依据“各司其职、优势互补、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要在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巡警、城管大队、市容等部门协作的网格化城区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联系、协作和支持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辖区内多支执法队伍的整体合力,形成执法和管理部门联合互动、齐抓共管的现代化市容环境管理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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