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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性工作

  进一步完善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相关支撑与保障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使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和长效。

  (一)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发挥联席会议的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咨询研究机制,加强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协调,适时编制相关具体解释口径。建立由区府办、区信息委、区法制办和区保密局及有关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对各部门在信息内容审核中难以把握的问题提出咨询性意见。

  (二)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进一步推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推广在机关业务流转或公文产生过程中明确信息是否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区档案馆、“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应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机制。

  (三)健全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区保密局应加强检查与工作指导。

  (四)加强监督评议工作。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各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予以纠正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制订监督评议管理办法,畅通监督渠道,落实监督措施,明确评议标准和程序,建立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监督评议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内容。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年底开展全面检查评比。

  (五)做好统计分析和年报编制工作。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建立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汇总。整合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系统的统计功能,形成完整的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数据统计系统。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逐步纳入行政学院的培训课程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分阶段开展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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