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杨府发〔2005〕1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现将《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05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逐步形成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200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制定2005年上海市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加大梳理政府信息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关键是体现全面、准确、及时,把握好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免予公开信息的分类尺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本机关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再一次进行梳理,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界定,分类处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及时公开。各部门应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各部门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应向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重要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本区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区域重大规划、重大审批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决策或事项、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重大市政建设项目规划和具体情况、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房屋动拆迁、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公务员录用和领导干部选拔考核等重要政府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商业、劳动就业等方面重要政府信息,应及时主动公开。
(三)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全面公开。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做好本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主动公开,包括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必需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