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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

  3、围绕综合改革,实行医保总额预付,科学确定医保基金预付额度,医保总额要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服务量的合理增减相匹配。加快完善细化医保契约化管理内容,加强以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医保监控管理。
  4、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入分配机制。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分配总量,切断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收入之间的直接联系,建立与服务工作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挂钩的考核与分配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务人员收入增长机制,确保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区域内同类型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5、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准入管理,加强对医疗检查、治疗、用药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成立由街道、镇分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委员会,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管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完善举报制度,形成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
  6、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机制,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的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服务团队之间、团队管理者与团队成员之间、居民与服务团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效率。

  三、进一步发展本区社区卫生服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国资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口计生委和各街道、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联席会议,统筹领导全区社区卫生的改革和发展工作,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重视、部门配合、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发展本区社区卫生服务。区卫生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运行、经费、资产管理和考核。
  (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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