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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人口办要扎实推进居住证制度。积极探索人口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房屋租赁管理为切入点,做好一证、一房、一税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切实做到以税管房、以房管证、以证管人的居住证管理运作体制。要进一步加强居住证综合协管队伍建设。要会同区信息委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区的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动态地反映全区农民工综合信息。
  区教育局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就读为主”的原则,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对居住在本区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咨询登记、集中审核,统一安排就近入学。对符合条件的,要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同时,要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和服务,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教育指导,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平。
  区建委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成建制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力度,加强安全作业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检查工资支付及缴纳综合保险情况,保障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要加强对区域内建筑工地的监管,建立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日常防范机制。
  区人口计生委要实现属地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将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本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做到农民工与本区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同待遇”。
  区卫生局要充分利用区域内卫生防疫资源,多渠道开展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将农民工纳入职业病防治范围,对重点疾病加强防控和治疗,将农民工子女全部纳入儿童免疫保健服务范围。依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区公安分局要以居住证制度为抓手,加强宣传和管理,落实人员力量,及时采集、定期维护来沪人员综合信息,提高《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的覆盖面,防范违法行为,保障和谐稳定的生活居住环境。要与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密切协作,加强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和法制宣传,为农民工依法享受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相关待遇奠定良好的基础,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把农民工列入“五五”普法教育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充分发挥街道、镇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区房地局要切实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与条件。加强审批检查,严格执行居住房屋租赁出租和租赁标准,确保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牢固,符合基本居住要求。要加强对房屋租赁中介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监督,遏制“群租杂居”现象,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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