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
(杨府发〔2006〕2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6〕44号),结合本区实际,现提出本区做好农民工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趋势。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解决农民工问题,对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国家大局和发展大势出发,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杨浦和谐城区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杨浦知识创新区的大建设、大发展,辖区内农民工数量增长较快,总量规模较大,已成为城区建设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做好农民工工作,不仅是构建和谐杨浦的客观要求,而且对于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遵循“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从杨浦实际出发,将加强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努力形成农民工工作的整体合力
推进落实农民工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系统工作,需要上下步调一致、横向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推进。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街道、镇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按照国家、市和区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有关农民工的各项工作。
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杨浦时报》、杨浦有线电视中心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社会各界关心、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农民工在杨浦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区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的监察力度,采用专项检查、有奖举报等手段,规范单位的用工行为,重点加强对用工备案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等重要环节的监管。要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重点检查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综合保险、执行工时制度等方面的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积极扩大综合保险覆盖面,认真落实本市有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有关政策。要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严厉打击以就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