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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创建“满意物业”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四)破解综合管理难点,不断改善居住民生问题

  1、实现无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区房地局要按照区政府关于解决无人管理小区问题的会议纪要,加快推进无人管理小区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制定接管方案和“保障化”和“专业化”管理服务标准等配套文件,加强对接管单位(北方物业公司)的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并与街道办事处落实业主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重新建立业主清册;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做好居民业主的宣传引导以及意见征询等工作,并落实专门的机构与联络人员参与后续各项工作的推进,指导居民业主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解决房屋维修和改造的费用问题;北方集团要督促北方物业公司对26处“无专业管理住宅物业”实施管理及维修服务等工作,一季度内逐步配足管理服务人员进驻,严格按照“保障化”管理服务标准和“一体化”管理服务标准,分类实施管理服务。全面实行物业管理后,区房地局、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业委会组建方案,全力做好业委会组建工作,并加快推进维修资金开通,逐步引导业主走上依法维权、健康发展的正常轨道。

  2、推进旧公房“一体化”管理进程

  区房地局要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旧公房小区“一体化”管理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制定“一体化”管理方案,先行对不夜城集团的三个小区实行“一体化”管理试点,探索物业企业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向全区推广;北方集团、不夜城集团要成立“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进,2008年年内北方集团要对所有有条件封闭的小区实行“一体化”管理,并参照《分等收费》二级标准提供优质服务;2009年,区房地局与北方集团、不夜城集团要共同探索不可封闭的小区解决途径,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到2010年,全区旧公房小区物业管理“四保”均落实专业单位,实行统一管理。

  3、加强直管公房管理

  区房地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区国资委对区属重点企业的考核要求,加强对北方集团直管公房管理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督促北方集团做到:一是落实资金保障,加强房屋修缮。北方集团从公房售房款、动迁残值补偿款、租金收入、公房承租权有偿转让款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专项维修资金,一部分用于直管公房综合维修,一部分用于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养护,确保房屋的结构、设施安全和正常使用。二是加强考核激励,激发企业、员工积极性。加强对转制物业企业的资质和行业管理,北方集团按照委托管理合同加强对转制物业企业的管理、维修、租赁、租金使用情况考核,适当采取保证金提取制度;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和守合同重承诺企业评比激励企业创品牌,结合市、区评优调动员工积极性。三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北方集团党委要建立转制物业企业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党支部监督企业的规范经营,确保管理服务达标。加大对区应急中心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整合应急中心和转制企业的应急队伍,提供全覆盖、全天候的应急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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