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期通报、考核奖惩。结合每季度物业管理公众满意度测评,建立起定期通报制度,分别按照测评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两大集团进行排序,将汇总情况、排序结果向区纠风办反馈,由纠风办发至每个行风监督员,同时向区级联席会议进行通报。将测评结果纳入文明小区的创建体系中;将北方集团、不夜城集团测评成绩纳入对区属重点企业的考核;将各物业服务企业测评成绩通过信息网站对社会公开,并纳入招投标管理、资质年检升级、各项评优活动。
(三)强化沟通、落实整改。建立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区行风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工作汇报,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向各街道(镇)和行风测评员工作汇报、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制度;建立基层房地办事处主任每月向街道领导和行风测评员汇报工作情况、专管员每周四到居委会接待、听取居委会和业主的意见制度,并将每次沟通所提出的各类问题和意见,层层抓好整改工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不断推进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的满意率。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转变,落实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和专业单位服务进小区
1、建立定期的区、街道(镇)、小区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区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对建立相关考核、测评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对每季度创满意物业测评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各街道(镇)联席会议汇报工作情况,各职能部门汇报职能进小区的情况和突出难点问题;研究解决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对相关职能部门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各街道(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落实综合管理相应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员,推进住宅小区创满意物业整体水平,协调解决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难点问题。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通过住宅小区“多位一体”的运作机制,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2、积极推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的职责进小区
按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和发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的职能。区建交委加强在建房屋质量的监管,加强小区内绿化补种、养护的管理;区司法局建立矛盾调解机制,加强小区矛盾的调处;区公安分局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开展全区物业保安人员的分期分批轮训,并对保安加强检查和考核,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区市容局加强旧小区垃圾厢房维修和建筑垃圾清运方面的处置;区房地局加强“四保”工作的监管,并加强对小区公共部位违法建筑的拆除;区工商分局加强小区内个体工商户、违法经营户的监管;区城管大队加强小区占绿毁绿、破墙开门、乱设摊的执法和公共场地违法建筑的拆除;区拆违办加强小区违法搭建拆除的协调;区网格中心、各街道(镇)网格分中心加快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向住宅小区延伸,确保事件、部件年平均处置率达到90%以上;北方集团、不夜城集团加强对转制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加大对直管公房的资金投入,推进物业管理一体化进程,不断提高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区房屋维修应急中心继续加强夏令热线,特别是962121房地热线的统一受理物业管理报修投诉工作,按照各类时间节点,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跨前一步,给予一定的资金保证,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努力在小区内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