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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闸府发[2008]4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办公室《闸北区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认真落实《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结合《闸北区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1、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5、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6、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7、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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