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闸北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五年计划(2007年-2011年)》的通知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闸府发[2007]3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闸北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五年计划(2007年-2011年)》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五年计划(2007年-2011年)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就业工作,发挥社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各类困难群体充分就业,根据劳动保障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十一五”规划,结合区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邦之策的思想,以推动充分就业促进和谐新闸北的建设。
--坚持遵循就业的市场主导方针,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长,充分发挥经济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坚持以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来强化政府就业责任,充分凸现积极就业政策和政府就业援助对困难群体的扶持作用。
--坚持走合作、联动促就业的道路,依靠扩大和优化就业服务网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就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围绕构建和谐新闸北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提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岗位供给充足、求职渠道畅通、政策落实全面、就业援助充分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使我区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享有比较充分的就业机会,获得与中心城区基本生活需要相适应的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为此,力争到2011年基本达到:
--全区新增就业岗位数累计达到12万;其中社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新增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