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要求:2012年4月
(四)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工作事项:
1、由市安监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组建十堰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的请示》,市编办、财政局负责解决编制和经费。
2、进一步明确市有关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时间要求:2012年3月
(五)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程。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县(市、区)作为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以乡镇(街办)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级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并逐一明确其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
工作事项:编制全市三级网格化安全管理图。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时间要求:2012年6月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一)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分级结果、重大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较大以上事故等信息,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并与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专项资金扶持、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品牌创建、评先评优等挂钩,并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的联动管理、联合服务、动态监管。
工作事项:由市发改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联合制发《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黑名单”制度的规定》,借此形成安全生产联动管理、联合服务、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监局、人民银行、银监局
时间要求: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