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推进“六型”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1〕3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民政局《关于推进“六型”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推进“六型”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十月)
为深入推动本区社区建设工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民政局等21个部门制定的《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现就推进本区“六型”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需求,以建设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的“六型”社区为载体,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增强社区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全力开创本区和谐社区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六型”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居民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物质需求、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方面的根本利益。
(二)共同责任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在和谐社区建设中主体作用,进一步明确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在“六型”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设和谐社区的整体合力。
(三)持续改进原则。“六型”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大胆创新,加快推进,又要实事求是,精心培育;既要着眼未来,又要立足当前,从注重目标管理转向注重过程管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持续不断地改进。
(四)协调发展原则。“六型”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会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社区整体功能发展相衔接,整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三、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