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环境监测。
新建9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在全市环境空气监测子站新增PM2.5、CO、O3等监测项目;建成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成监控中心平台改造升级。拓展监测业务领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电镀、线路板行业污染全因子筛选监测,主要河流流量监测等;完善监测技术体系,完成油中硫等多个项目分析方法的基础实验并投入使用;完成551家污染排放企业的在线联网,其中252家可实现视频监控,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监控中心。
(十)环境应急。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经费投入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强化了单位负责人管理主体责任;完成了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投入1200余万元,从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等三个方面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十一)宜居城市建设。
制定《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编制《深圳宜居城市建设年度报告》,组织开展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培育申报,“深圳市建科大楼建筑节能与宣传项目”荣获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深圳宝安海裕社区和谐康居建设项目”、“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深圳蔡屋围金融中心区建设项目”、“深圳万科中心节能减排及新能源利用项目”及“深圳中国观澜版画原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五个项目荣获2011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我市成为2011年度全省获奖项目最多的城市。在保障性住房中推进住宅产业化,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设计,在龙悦居(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工业化建设试点;成功举办“2011中国(深圳)第八届住宅产业国际博览会”,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培育对象扩大到29个。
(十二)绿道网建设。
印发实施《深圳市城市绿道网规划》、《深圳市区域绿道控制区保护和管理规定》、《深圳市区域绿道管养维护运营方案》。完成335公里省立绿道建设,建成城市绿道303公里、社区绿道506公里,全市绿道总长度达到1144公里,建设里程与密度在珠三角九市名列前茅;努力提升绿道网的服务价值,建成驿站38个,其中31个采用废旧集装箱组装,充分体现低碳环保理念;打造特区管理线梅林坳等8个重点展示段,全部重点展示段总长达到了40公里,占省立绿道总长的11.9%,提升了城市宜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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