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2011年1月起在全市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继续对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汽车上牌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全市投放纯电动、混合动力等各类新能源汽车3035辆;全面实施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和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新标准;路检、抽检高污染车辆3.9万辆;出台黄标车淘汰奖励政策,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大运期间签署《深莞惠机动车排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协议》,与东莞、惠州周边城市联合开展跨境黑烟车、高排放车辆联合整治行动。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铁岗水库、松子坑水库和铜锣径水库等10座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铁岗水库水质有所改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盐田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新洲河水质显著改善,龙岗河、布吉河、福田河、茅洲河水质明显改善,深圳河、皇岗河、大沙河、西乡河水质有所改善,其它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与上年相比,东、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开展以清理面源污染为重点的“雨季行动”专项执法和全市重点饮用水源区的水源保护稽查专项行动,减少汛期水库水质污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拆除光明新区违章猪棚3.1万平方米,清理生猪约2.5万头;推动石岩水库环库截污、铁岗水库入库小流域河口治理工程等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铁岗、石岩、西丽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征地补偿及隔离围网工作;西丽、铁岗、赤坳等水库生态修复工程顺利推进。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横岭二期、横岗二期、布吉、鹅公岭、埔地吓、福永、燕川、上洋二期、光明、沙田、龙田二期等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罗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观澜二期和龙华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