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11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全市人居环境工作紧密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完成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编制;颁布实施《深圳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完成《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完成“十一五”和2011年度污染减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362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9.2%,比上年增加6天(见图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见图2)。
图1 2011年深圳市空气质量级别天数(略)
图2 2011年全市空气三项污染物负荷系数(略)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11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4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3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降水pH年平均值为5.02,比上年上升0.22,降水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49.2%,比上年下降14.2个百分点。
全市年平均降尘量为4.20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上升0.02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11台电厂机组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淘汰和改造高污染锅炉898台;129家家具企业完成涂装生产线的水性化升级改造,年削减VOC排放量13000吨;62家印刷企业改用环保性油墨,年削减VOC排放21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