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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医经典理论考试暨第六期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医经典理论考试暨第六期培训班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1〕134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于2011年12月中旬在北京组织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中医经典理论考试暨第六期培训班。为加强我省中医药技术骨干的中医经典理论及临床经验学习,经研究,决定组织国家和省相关项目学员参加此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医经典理论考试

  (一)考试人员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二)考试时间

  2011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

  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请各研修学员务必携带好身份证作为本人的考试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第六期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2.“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学术继承人;

  3.“第二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

  4.“第三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学术继承人。

  (二)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

  培训内容:中医药名著研读及其临证应用与疑难病证治。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18日;12月11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电话:010-68498888)

  (三)授课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宜

  1.培训费每学员1200元。上述培训对象的培训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由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销。

  2.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晚来早走(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此次培训班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12分,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学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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