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管理
各街镇要切实做到对社区各类人口全覆盖的综合管理工作。一、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社区实有人口日常管理工作,要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和现代化技术措施全面掌控各类人口信息,同时要整合队伍,形成综合管理力量。二、要切实做好来沪人员“来登去消”的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房屋租赁行为的依法登记管理,完善居住证、临时居住登记等证件管理,切实做到对来沪人员信息采集率达95%,居住证办证率达85%,居住证持证率达75%,将来沪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人数扩大至56300人,使外来务工者有序流入闸北,防止区域人口规模过度膨胀。
(四)加大对社区安全管理
各街镇:一、要以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楼组”、“平安家庭”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二、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着力构建在党工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健全社区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力争做到小事不出居(村)委会,大事不出街镇,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同时,各街镇要整合社区内的各类资源,努力完成30%的居(村)委建立调解工作站的工作目标。三、要配合公安部门在社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四、要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加强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设,推进社区治安防范社会化、职业化进程,着力解决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社区稳定有序,为构建和谐新闸北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以增强基层活力为目标,促进社会协同、社区和谐
(一)加强居委会建设
加强居委会建设是构建和谐新社区的重要基础。一、要加大对居委会工作的指导力度,要切实支持和帮助居委会依法实行居民自治,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居民开展自愿互助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为社区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要理顺居委会与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继续深化“一站多居”工作模式。完善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特别是对涉及到居民区大多数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宜,要实行事前的听证,事中的协调、事后的评议制度,要进一步地完善居民区每半年召开一次的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要向居民或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要更进一步地规范居委会例会、专题会议、接待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错时工等工作制度。三、确保今年13个居委会用房达标工作圆满完成,争取明年除需动迁和改造的居民区外,全区所有居委会用房均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