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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2007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2007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闸府办发[2007]16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2007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2007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闸北的战略目标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创建文明城区的成果,推进拆违工作的开展,特制定2007年拆违工作意见,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贯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建设和谐新闸北”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创建文明城区的成果,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推进我区拆违工作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为闸北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

  二、工作任务

  2007年的拆违工作重点主要围绕“两个目标,九项任务”来开展。

  两个目标:一是新的违法建筑及时拆除;二是对历史形成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梳理,制订计划,予以拆除。

  九项工作任务是:(1)完成市下达的年度5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2)完成100条道路上的“三口”(路口、道口、弄口)违法建筑拆除的任务;(3)完成市下达的1990年前建成的居民小区创建市级无违章小区任务;(4)完成区级文明小区公共场地违法建筑的拆除任务;(5)围绕市、区重点工程和旧区改造,拆违先行,继续实施北广场A、C块区域、中兴路西段、大统路道路拓宽等旧改任务的拆违;(6)“平改坡”、“三整”小区公共场地违法建筑的拆除率达到100%;(7)实施对外来人口聚居地违法建筑的拆除;(8)整治“非改非”、“非改居”行为;(9)对新违法建筑的拆除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大力开展拆违工作,是我区提升城区形象、强化市容管理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到拆除违法建筑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是建设新闸北的要求,是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强化城市管理的需要。刚刚闭幕的我区两会,对我区今后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明确了新的要求,拆违工作也要立足新起点,谋求新跨越。各有关部门和领导,要力戒本位主义观念,把拆违工作的思想统一到“建设和谐新闸北”的大目标、大方向上来。各级领导都要有拆除违法建筑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主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拆违工作的领导,确保拆违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针对性地有序实施、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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