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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闸府发[2007]12号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闸北区人民政府批准闸北区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1项),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闸北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象牙丝编                 手工技艺
  (2)石担石锁                 手工技艺
  (3)石氏伤科                 手工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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