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法制办《闸北区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闸府发[2007]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四届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区法制办《闸北区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认真落实《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结合《闸北区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1、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
2、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推进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3、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要通过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5、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执法为民、依法护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6、必须尊重和维护
宪法权威,使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受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制约,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7、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