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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闸府办发[2007]11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卫生局《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和上海市推进社区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巩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效,更好地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和基本性,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的便民、利民、惠民目标,结合闸北实际,特制定本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降低费用、提高水平、规范功能、加强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强化政府责任,维护公益性质,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转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实行医保费用预付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努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主要目标
  (一)强化政府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二)转换运行机制
  成立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支管理,建立与收支两条线管理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运行费用,完善补偿机制,提高卫生经费投入的运行效率。
  (三)规范服务功能
  进一步推广以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全科服务团队和家庭健康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以居住地管理为基础,建立服务责任区,开展签约服务,加强社区人群的健康管理。
  (四)降低医疗费用
  依托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业化信息平台,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规范采购,逐步压缩药品购销差价。减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查费,规范和控制社区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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