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单位依法管理的水平。本区各事业单位要根据区“十一五”规划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作要求,制定依法治理的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开设固定法制宣传教育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阵地,对所属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面向社会开展社会公益性的法制宣传,尤其是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要采取措施,推进窗口建设,针对新客站及其周边地区流动人口多、治安状况复杂的特点,结合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单位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法制宣传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依法治理实践,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
(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围绕“迎世博”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平安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上海”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和市委、区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本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力度,每年确定一个分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市民守秩序、讲卫生、护环境、有礼貌、重信用、爱科学、献爱心,引导市民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点宣传社会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动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打击犯罪、信访、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和单位自觉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2、围绕“法制宣传日”和
宪法宣传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宪法宣传周,精心设计,确定主题,集中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人大代表的选举以及国家与地方人代会的召开,针对具体问题,结合生动材料,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
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观念和民主意识。
3、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声势浩大、效果显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深市民对法律制度、法制观念的认识。
四、实施步骤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