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闸北区委、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六)围绕开展依法治区,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实现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民主法治城区的创建活动;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文明城区建设、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探索和创新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
  (八)深入开展与“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把筹办世博会的过程作为提升城市法治化水平和提高市民法律素质、道德素质的实践过程。按照以德治国,“守秩序,建法治之城”和“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为主题的市民践行公共道德实践活动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项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市民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诚信宣传教育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引导全社会形成守法律、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市民法律素质评估体系,根据市民法律素质的现状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三、基本途径
  (一)突出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此,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着力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维护法律权威。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重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全区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熟练把握与自己领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头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各部门、街镇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专题培训等制度,探索推广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法活动在领导干部考核、述职中的地位,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效果,严格学法考核制度,加强出勤考核、知识考核、能力考核;把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升降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整合各种资源,为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提供便利。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要进一步发挥干部法制培训基地的作用,将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确保领导干部完成一定学时和基本内容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理论性、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