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建立公正科学的行政程序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通过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坚持行政公开原则,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履行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义务,完善听证、回避、时效和救济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查、听证、裁决的行政人员彼此独立、各司其职,确保相互联系的职能分离,保证执法公正、客观,防止行政执法人员滥用权力。
16、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层级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落实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保护群众监督权,拓宽公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7、规范公共财政收支,加强国资管理。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维护投资预算的严肃性,对由政府投入的基础性、公益性公共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审计;建立预算绩效评估体系,推行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评估管理试行办法;深化预算执行审计,规范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行为,促进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国有资产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完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18、依法履职,推进和谐城区建设。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区域治安环境,推进平安建设;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着力健全各级维稳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各类社会矛盾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化解、有效控制、处置得当;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
19、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继续推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律观念,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思维研究情况、分析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将学法和用法相结合,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观念和意识,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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