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法制办《闸北区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闸府发[2006]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区法制办《闸北区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2006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认真落实《上海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结合《闸北区2005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
1、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完善法律对政府行为的全面有效调整,推动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3、要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纲要》提出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结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区位特点。
4、要通过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5、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6、必须尊重和维护
宪法权威,使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受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制约,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7、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