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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教育局、区劳动局《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结合市北职业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同步进行闸北区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作中心的规划建设,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中心功能逐渐完善,发挥作用,产生效益。闸北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作中心是政府支持、指导下的一个公共服务平台,由区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发改委、招商服务中心以及骨干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共同完成组建工作。其主要功能是建立信息网站,实现全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相关政策、师资、生源、设备、实训基地等信息的采集与发布;统筹教育资源,为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咨询和使用服务;进行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基础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产、学、研一体化的培训项目开发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成果;接受政府委托,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定期公布各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人数、鉴定合格率、跟踪就业率等评估指标,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形成培训市场竞争的良性循环。
  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要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养一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鼓励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教师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提高学历层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国外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以及本市公共实训基地学习,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到2010年,本区技能型师资比例(含职业培训机构)达到6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有指导专业的实践能力,并有中级以上技术(技能)证书;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40%以上。
  吸引和鼓励生产一线专业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采用人才柔性流动的形式,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技能型教师的比例。人事部门应对职业学校落实专业教师提供政策指导,确保每个骨干专业、新专业有1-2名专业教师。
  整合教师资源,建立全区统一的包括社会各行业高级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师资信息库,开发师资业绩档案,构建师资交流共享机制。
  七、积极筹措经费,多渠道增加投入
  政府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每年不低于30%;政府根据财力可能和实际需要,除经常性拨款外,每年在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在促进就业专项经费中对用于职业培训的部分予以明确规定,并给予资金保障;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培训项目,促进职业培训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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