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要面向全区学校、培训机构、企业等组织开放,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建立资源共享、自主发展的新机制。公共实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统筹安排和实施实训,提供实训必需的设施与材料,并进行有效管理;研究制定各专业的实训标准,检查和评估实训教学质量;培养实训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面向产业实行与企业的共建和合作,开发实训项目,主动增强为生产第一线的服务能力;积极进行职业资格鉴定站建设,大力开展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切实发挥公共实训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完善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培训制度
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必须从取得相应就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必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中介机构在介绍劳动者应聘就业时,应推荐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受理用工登记等备案手续时,应查验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对目前已经在岗但没有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有关方面要帮助企业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参加培训,限期达到上岗标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纠正。
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努力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实现相互融通的有效途径,以市北职业高级中学为“双证制”试点学校,区劳动保障局要加强指导,做好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把技能鉴定与教学考核结合起来。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的精神,凡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专业,其毕业生在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逐步推进企业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建立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与行业、企业的沟通协商渠道,把推进企业建立现代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纳入经常化、法制化轨道。2006年启动试点工作,今后几年逐步扩大推进范围。劳动保障、教育、行业主管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鼓励支持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在政策、信息、师资、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五、构建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