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计生委《闸北区关于加强街道镇基层计生队伍网络建设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口计生委《闸北区关于加强街道镇基层计生队伍网络建设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二○○五年七月八日 闸府办发[2005]1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人口计生委《闸北区关于加强街道镇基层计生队伍网络建设的几点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闸北区关于加强街道镇基层计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可持续发展大局,加强社区计生工作是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意见》和《加强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指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街道镇基层计生队伍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以确保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开展。
  一、健全组织网络,确保工作开展。
  目前我区在“一站多居”的模式下,社区计生干部配备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各具特点,各街道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明确计生干部的配备。今后社区管理体制建立后,以统一确定的体制为准。
  1、每个社工分站在原有一名专职计生社工的基础上,按照区域人口数量可相应增加1-2名专职计生社工。同时每个居委会要切实承担起协助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
  2、街道、镇为每个居委会配备一名专职社工负责计生工作的,社工分站不再另行配备计生工作力量。
  二、整合执法队伍,形成长效机制。
  1、完善执法机制。日常检查由居委会、社工和综合协管员联合开展,做到持续、经常、全覆盖。集中执法由计生、公安、劳动、工商、房管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执法,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应协同参与,每年集中执法不少于6次。街道、镇应以制度形式加以保证,形成长效机制。
  2、增加执法人员。按照每支执法队伍中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的要求,目前各街道镇的执法力量尚无法适应。为适当扩大执法资格人员范围,需进一步整合社区综合执法资源,对原有的其他条线执法人员和有固定编制社工人员开展计生法制培训,取得计生执法资质,每个街道镇在现有计生执法人数基础上配至4-5名,增强社区计生执法力量。
  3、条块联合执法。在基层集中执法时,区人口计生委具有执法资质的干部深入基层,参与执法,缓解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矛盾。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