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社教委《关于深化闸北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2007年)》的通知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闸府发[2005]1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8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区社教委《关于深化闸北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2007年)》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深化闸北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年-2007年)
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2000年4月,闸北区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首批八个社区教育实验区之一。近年来,在闸北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我区的社区教育实验工作不断发展,社区教育管理体制逐步理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基本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保障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学习型组织创建取得成效。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深化社区教育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与上海中心城区地位相适应的新闸北和打造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的奋斗目标,加快社区教育的规范化、自主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教育的内涵和品位,促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成为深化我区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课题。为此,提出深化社区教育(2005年---2007年)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化社区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科教兴区主战略。围绕建设与上海中心城区相适应的新闸北和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创新社区教育体制和管理模式,完善社区教育服务载体,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全体市民提供开放、多元、充分的教育机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社区教育的需求,普遍提高市民素质,为闸北“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闸北区深化社区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07年,充分发挥闸北区社区教育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初步形成多模式、广覆盖的学习型组织构架,为学习型城区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初步构建较为完善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市民提供适需、充裕、优质的学习机会,各类人群年培训率逐步达到70%以上;初步建立区域教育资源的整合共享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100%向社区开放,其他社会教育资源70%向社区开放;初步形成全民学习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市民参与终身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使终身学习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