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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卫生局《二00五年闸北区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镇要动员和组织本地区内无工作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暂住人员)参加献血;各单位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献血,确保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的如期完成。
  二、落实有效措施,推进自愿无偿献血目标的完成
  2005年,闸北区作为全市第一批创建自愿无偿献血的试点区,要加大对自愿献血者的组织、动员和招募力度,积极探索工作模式与工作机制的转变,为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积累经验。
  (一)调整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计划献血结构,逐步实现自愿无偿献血替代单位和社区指标献血,取消献血后的高补贴和长休假。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有创建自愿无偿献血意愿的单位和社区,可以向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申报,签订“自愿无偿献血承诺书”,并将献血数量、质量作为年终评估的标准,创建如不能达标的单位按计划献血的比例完成献血任务。
  (二)不申报“自愿无偿献血”的单位和社区的计划献血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2005年,各区县在确保无偿献血总量的前提下,自愿无偿献血量要力争达到辖区内总量的50%。计划无偿献血的比例,各单位按照交纳养老金总人数的6%;各街道(镇)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的2.5%来计算。
  (三)建好无偿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的布点工作。在区域内设立无偿献血屋1个,定点停放流动采血车,方便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有关部门及单位对无偿献血屋的用地及流动车停放等方面要给予支持,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四)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级卫生部门、街道镇、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和共青团等组织要积极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要结合各阶段性工作开展宣传,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高校学生、医务人员做义务献血模范表率。年内建立一支由机关、街道、医院、各文明单位等组成的应急献血者队伍,招募成立一支人员固定、献血定期的自愿无偿献血员队伍。各有关单位要以人为本,关心关爱自愿无偿献血者,对在自愿无偿献血及其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适当奖励。
  三、加强血液管理,确保医疗临床输血安全
  各临床用血单位要认真贯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2005年全市的临床用血计划总量,制定好本单位的临床用血计划。各临床用血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不断加强临床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做到安全、科学、合理用血,减少不必要的输血,并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区献血办要做好对医疗机构临床输血安全的监督、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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