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对教育收费、补课办班的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及时制止乱收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纪违规现象。
7、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推进学校自主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8、加强校办企业经营、管理,制定和执行有关政策促进校办企业健康发展,确保校办创收用于教育,用好校办企业上交利润抵顶的教育事业经费。
9、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解决教育发展问题。
二十四、闸北区彭浦镇
1、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确保将教育费附加用于本区教育事业。每年核拨一定经费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
2、对未按照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协助教育部门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
3、组织动员社区力量关心学生校外教育和假期生活,开放社区教育文化场所,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4、协助学校关心家庭困难学生,落实扶贫帮困政策,做好帮困帮教工作。
5、协助学校关心行为不良学生,关心社会闲散青少年,做好帮教管理工作,提供劳动就业服务,控制青少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对学校周边社
会治安、市容环境、文化娱乐、餐饮卫生的管理监督,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7、关心支持本镇范围校办企业发展。
8、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解决教育发展问题。
二十五、闸北区各街道办事处
1、对未按照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协助教育部门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法定职责。
2、组织动员社区力量关心学生校外教育和假期生活,协调开放社区教育文化场所,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3、协助学校关心家庭困难学生,落实扶贫帮困政策,做好帮困帮教工作。
4、协助学校关心行为不良学生,关心社会青少年,做好帮教管理工作,防范青少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劳动就业服务信息与培训。
5、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对学校周围社
会治安、市容环境、文化娱乐、餐饮卫生的管理监督,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6、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解决教育发展问题。